我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6年3月14日至4月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

二、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院将于2026年3月初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含招生院校(院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专业招生人数及专业特殊要求等。

公布招生计划网站: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

三、招生章程

考生可通过各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招生章程。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15:00。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5:00。

(二)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性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办学地址等信息,知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等事项。

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考生须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电话咨询

在志愿填报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省招生考试院设立的咨询电话0451-82376070,0451-82376272。(咨询时间,每日8:30—11:20、13:30—16:30)

政策咨询可拨打各招生院校及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见附件)

五、综合测试及录取

(一)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在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具体实施,分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笔试或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二)综合测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6年3月14日至3月19日。3月14日(周六)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并在3月19日前公示参加本校单招考试的全体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6年3月28日至4月2日。3月28日(周六)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须按照第一阶段测试的流程严密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并在4月2日前公示参加本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三)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密切留意所报考学校官网公布的考试时间、报考费缴纳、准考证打印等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责任自负。

(四)录取安排

各招生院校按照全省统一的录取时间安排,完成两阶段高职单招录取工作。考生须关注报考院校的成绩及录取公示。

(五)体检要求

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要求

1、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

2、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不准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6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可在本年度高考工作结束后向院校提出退学申请。

3、综合测试、录取及数据上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需要延长综合测试或录取时间,须提前向省招生考试院履行备案手续。

六、新生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录取院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录取院校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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